道是「其上不 、其下不昧」的纯粹光明,是「一」。万物却有向光与背光的两面,故曰「抱阳而负阴」。向道与背道这两面相互激荡,靠「气」(灵?)而平和。
「无常心」,有本作「常无心」、「无心」,即无私心。马王堆本「常」为「恒」,「无恒心」亦即不固执一己之心。
「歙」,音「吸」,纳气入内。「歙歙焉」,有灵气运行、并非人意之状。
从韩非子注。不论生死,人皆有四肢九窍;送生致死,亦以此四肢九窍。联系上句「出生入死」的总概括,以及后面的「夫何故?以其生生之厚」的总结论,此意顺达。有人将「十有三」译为「十分之三」,不和此章深意。
「德」,有品德、恩德、得著、感德、属性等意。用于大道者,当是恩德。
“奥”字,河上公注为“藏”,王弼注为“庇荫”,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帛书甲、乙本均作“注”,读作“主”。其实,道作为万物之“主”,已将“保藏、庇荫”万物的意思涵括进去了。
“保”字,任继愈和陈鼓应的译文,均依河上公“道者,不善人之所宝倚也”,说“道也是恶人所要处处保持的”。这话显然不妥,因为恶人即不道之人,这是尽人皆知、亦老子明明判了的(18,19,53等),恶人怎能处处保持道呢?王弼注为“保以全也”,冯达甫据此译为“道为不善人所赖以保全”,即“不善人虽未尝重道,但能保持道亦可全其身”。这种解释恐怕连解释者本人也会感到牵强附会的。“善人之宝”与“不善人之所保”两句相对应,“之所保”显然是被动式语态,意即不善之人被“道”所担保,即为中保;“善人之宝 ”是主动态,意即善人视“道”为至宝,用来救人。两句联起来,意思很明白:“道”是善人所用之“宝”,用来“保”不善之人。这可以联系前面老子所说“圣人常善救人,无人被弃之不顾;他是不善人之师,不善人是其资材”(27:3-6)的话来看,所谓“保”不善之人,就是使他们坐进大道里,使其不善得以遗弃,使其罪得以赦免,这正是老子接下来所强调的(62:2-4)。详见本书第二部第二章第二节。
国之污垢,即罪恶;担其罪,即受辱。不祥,即凶殃;承其凶,即受难。
古时借债,刻在一块板上,劈开,债主存左边,债人存右边;此为「司契」。「司彻」则是贵族按成征收税租,一种剥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