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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哲贤 2022年度中国100强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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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哲贤:爱给了你什么权利
2016-01-20 14067
序言

  泰曼·约翰逊说:“成功的家教造就成功的孩子,失败的家教造就失败的孩子。”
  父母亲的第一职业是做一个合格的爸爸、妈妈,其次才是努力挣钱工作的职业
  因为任何的成功都取代不了对孩子教育的失败!
  我们的孩子始终面对未来而成长,而作为父母亲能够给予孩子的是,和他在一起的每一个当下为他/她“添加一份内在力量”,与他/她没有在一起的时候给他/她一份“祝福的力量”!
  因为我们是弓,我们的孩子是从弦上发出的生命的箭矢。我们倾尽所有力气将弓引满,将那箭射向那我们选中的目标,使这箭矢迅疾而遥远地射出去,纵然最后的目标不是我们当初选的方向,但我们明白那是这只箭自己的选择,自己选择的最终生命方向!
  让我们一起成为这个射手而“喜乐吧”,因为我们都爱那一支呼啸飞出的箭,就像那一支箭也爱我们这把有一天会静止的弓一样。
  写到这里我特别要感谢在我生日之际在福建有那么多融汇的朋友共同陪我渡过!我也感谢我的太太陪我共同渡过十年的时间,一直默默的作为背后的女人!我也要特别感谢我母亲,今天是我母亲的苦难日,是她给予我生命!我也特别感谢我的小女儿蕾蕾,因为有你而让爸爸更明白丰盛人生的意义!



  第一章 爱给了你什么权利
  第一节 “爱”不可以作为筹码

  当一个人成为父母时,莫名其妙的“优越感”随即产生,我们会赋予自己新的职责,并戴上“父母”这个面具。渐渐地,我们会一本正经的行事、言谈中都充分流露已经是为人父母的气息。进而我们忘了自己仍然是人,只要是人就会犯错,就会有七情六欲,而且我们的情绪可能因为孩子、因为工作、因为人生思考,会有不同的变化,并会把这种情绪投射在孩子身上。成为父母后就面临需承担重责大任的挑战,我们会认为必须言行一致,对每个孩子一律平等看待、疼爱,并且无条件的接受、忍耐、牺牲,完全将自己抛诸脑后、所做一切都
  是为孩子,甚至为他而活……
  父母的一番美意是可以理解的,却往往带来反效果——因为要为他好的价值判断与标准是由父母决定的,不是由孩子亦或商量决定的!有时候正是基于这份“为他好”反而破坏了亲子之间最亲密的关系,本来无条件的付出变成了对孩子的“条件”与“筹码”。一旦这份亲子关系开始破裂的时候,更不知如何积极地去发展亲子的新关系。爱不要作为筹码,因为:
  ● 父母对孩子的爱超越一切事物,应该是孩子在世界上永不会失去的东西。因此,父母不应随便地用它作出要挟或作为交换的筹码。
  ● 这份爱是孩子成长过程中最大信心及活力的泉源。因此,这份爱是无私、单纯的付出。
  ● 这份爱若在父母的语言中表现出带有条件的话,孩子会对父母亲养育自己的目的有所怀疑。因此,这份爱,正是亲子关系的基础和支柱。
  ● 这份爱若因为孩子做的某些事失去的话,孩子渐渐会变得不在乎它,也就是不在乎这份亲子关系。孩子并会潜移默化的移植到自己的生活、工作、甚至是下一代教育中。因此,不要在孩子做错事情的时候,以条件作为交换。
  ● 父母若对孩子开出条件,这份爱便作为了筹码,孩子他日也会把对父母的爱作为筹码,来对待父母。因此,今天爱给了你什么权利的社会中,很多父母子女关系完全破碎亦或者子女与父母产生相处的抗拒,便是这个原因。
  所以,“父母亲不能把爱当做是条件与筹码”。
  蕾蕾每每犯错,无论是失手打破一个碗,或是考试考差了,都要承受妈妈沉重而冗长的责骂。今天蕾蕾在学校里不小心打破了玻璃,她猜想老师恐怕已经给妈妈打过电话了。
  放学走在回家的路上,她真想逃跑,一走了之,但是又能走到哪儿去呢?只好硬着头皮,拖着步子回家。果真,一进家门,妈妈就拉开嗓门骂开了:“真是丢人丢到家了,还让老师打电话来,你要我把脸往哪里放?”
  蕾蕾心中七上八下,还没弄清楚老师到底对妈妈说了什么,这时爸爸正好下班回家,见到盛怒的妻子和发愣的孩子,叹了口气,丢下一句话:“你这孩子真是不学好,无可救药!”就回房里去了。
  那一刻,蕾蕾恨不得有个地洞可以钻,她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糟糕的人。
  蕾蕾的父母很少打孩子,但是责打在孩子心坎上的语言,却像鞭子一样令人既丧气又痛苦。
  他们不是不爱蕾蕾,只是他们心中有太多的律条标准,太在意别人的眼光、太想在别人面前表现良好、不愿露出瑕疵;而孩子的表现,正是他们的形象与尊严的代表,他们的爱是建立在孩子的表现达到他们所期望标准才会是“无私”的。
  因为这种心态,难免在孩子有错时,无法去接受,其根本是无法接受自己的律条与标准被“践踏”,所以难免会夸大情绪地责备孩子了。
  人的情绪一直是个很难处理的问题,就像行为一样,也是有目的的。当人根据自己的信仰和目标来行动的时候,情绪能供给所需的能源。当别人违反自己的律条标准时,情绪就提供负面的破坏力!
  我们每个人都有某种信念,相信如何去生活最正确,依这种标准生活。若不是依这种标准过日子的人看起来好象做错事了、行为不当、或是很坏,至少没像依照我们方式那样活得好。
  因此,引起现今许多问题的一个重要信念就是,替对方的喜怒哀乐负责,好像那个发生的事情就是发生在自己身上一样,在情绪、言行上不能去接受,甚至会歇斯底里的做出爱给了你什么权利伤害对方的事情。
  特别是在夫妻关系与亲子关系中尤为如此。
  而真相是,如果认为爱他,就不该做出伤害他,让他伤心痛苦的事。
  因为,爱不是条件与筹码。
  我们要证明自己要对,不一定孩子一定要错,我们要维系我们的教育价值观、信念、标准,不一定孩子就要输!
  亲子关系的要领在于通过沟通支持性行为,让父母子女都没有“输家”。
  正如,寇夫曼在《快乐的共享就是爱》一书中曾说:“小孩受教最多的一个信念就是:你让我不高兴。这个观念暗示自己必须直接为他人的恶劣感觉负责。……大人的情绪与言行反应不是根据自己的信念而有所反应,而是受到小孩子神话似的操纵……好象小孩真有这种能力。”孩子做了惹父母生气或伤心的事时,父母总是告诉他:孩子你错了!你该为我们不能接受的怒气情绪负责。生气的父母很少试着去了解孩子行为的真正理由,他们经常只是打骂孩子一番,告诉他们惹父母生气是不对的,而孩子也在这种信念下长大,罪恶感及恐惧就这样有效的控制了孩子。所以孩子也越觉得自己该为父母的不悦负责,似乎如此就“越不会做错事”。如果我们相信自己应该为父母的感觉负责,那么这个信念当然也可以延伸成另一个相同的模式:别人该为我们的喜怒哀乐负责。自己痛苦了,自然可以责怪别人,但若相信自己该为别人的感觉负责,我们就将自我禁锢在罪恶感及责怪中,而不知自己有权利、也有责任为自己的选择作决定。
  父母对孩子的行为方式的背后都是基于一个错误的信念支撑,就是:
  我是爱他(她)的!!!
  我都是为他(她)好!!!

  第二节 “爱”给了你什么权利

  「爱」只给你想对某人做一些事的动力,并没有给你控制那个人的权力。你想对、或为某人做一些事,不会使你拥有那个人,因为没有一个人可以「拥有」另一个人。
  “因为我爱一个人,所以对方应该爱我、所以我可以爱之深、责之切。”
  这句话,是不符合逻辑的,因为两者之间并没有什么关系。试想想若有十个人对你这样说,因为我爱你、所以我才责备你,你会愿意爱他们吗?
  一个人不能控制另一个人,也不能改变另一个人。每个人都只可以改变自己。
  在某些情况下,这份改变或可诱发对方作出改变。当双方对一些事物的看法一致,因而对方做一些事符合自己的意愿时,你很容易产生错觉以为对方已受到你的控制。
  例如,在一条马路上开车,跟着你的车并不是受到你的控制而跟着,而只不过他们想去的目的地碰巧也需要走这条路而已。
  因为你爱孩子,也许你就以为有权力去要求他的思想和行为必须按照你的意思,并且以你的是非标准判断孩子言行举止的“对与错”这个态度,便是把爱当作一个控制别人的工具了。本来很崇高的一份感情,便沦落到成为一条绳子——让别人受制于你的工具。
  于是,当孩子进入青少年期后,便想逃离这份控制——那并不是孩子不再爱你,孩子只不过是不要那种基于爱的“幌子”感觉而已。
  并且对严重的家庭与孩子是:一旦进入青少年期,父母越不要的就越要,父母越反对去做,就越去做。
  因为孩子也想和父母一样证明自己是“对”的!
  这不仅仅体现在成长阶段,在后期的学业选择、工作选择、配偶选择上,都会造成非常严重的“潜意识”叛离。
  在这里我想邀请你去问一问自己:
  在你成长的过程中,你的“叛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是因为当初发生了什么事情,让你内心一直没有打开这个“潜意识”的“叛逆”思想?
  你一直在逃避父母的是什么?
  这一切发生的时候,是不是父母都在不断表达:
  我是为你好?
  我都是为了你的将来?
  我是爱你的?
  ...............
  女生一般要在25岁、男生一般要在27岁,才能真正感受到当初自己的父母是基于爱的出发点!
  这是因为:
  25岁的女生、27岁的男生已经开始了自己的为人父、为人母的血脉传承了!!!
  ...............
  「爱一个人」并不给你以下权利:
  1、要求他/她也爱你。
  2、控制他/她的思想行为。
  3、要求他/她照顾你的或者别人的情绪与人生快乐。
  爱一个人,只给你想为他/她做一些事的权利,而就算这样,也是他/她的权利去决定是否接受,我们不能要求更多。
  就以婚姻为例,九成以上的婚恋问题就是源于上面三点错误的要求。
  有些人说:在爱情里面是没有自由的,便是错误地以为爱一个人便有那三个权利。当你很喜欢做某事,长时间沉醉在里面,你不会想到是否失去了自由。有这个想法的人,必然是想跑却跑不了,才会感叹没有自由。明白了这一点,把注意力放在能诱发对方作出改变的兴
  趣点上,自己先因此改变,和能制造双方对更多事物有一致看法来,两人的关系便能提升。
  当一个人错误地认定对方已经让你「拥有」了(“他是属于我的”、“她是我的”),他很自然地就会以为他的地位比对方高、有权控制对方、向对方诸多要求。这份压力,使对方产生窒息感,对方的内心深层会有反抗的动力,每当气愤时便有抗拒的说话和态度。一个认为应该有那三个权利的人,会使他在内心产生一份无力感、自卑感、挫折感,而这份无力感、挫折感、自卑感会使他错误的做出一系列行为来控制对方,哪怕是生命的威胁也在所不惜。这样的发展下去,使得两人的关系越来越紧张,心与心的距离越来越远!
  前两年有一首流行的歌曲名字叫《有一种爱叫做放手》
  夫妻关系与亲子关系如果不是基于内在的爱——就会“产生控制性行为”,而不是给予对方“支持性行为”!
  真正爱对方、爱孩子就应该给予更多鼓励与支持!
  因为作为父母亲来讲,我们的任务是帮助孩子成长,不是:代替孩子成长:孩子可以做的,父母为孩子做了。
  这个情况常常出现于那些所谓「无微不致」的父母,以为越为孩子做得多,便越显示出对孩子的爱,殊不知孩子没有经历做的过程,便没有那份经验,经验是能力的基础,所以这样的孩子内心总有一份无力感。
  控制孩子的成长:这类父母指定孩子要学钢琴而不能学打鼓、必须学绘画而不得学围棋、不可去爬山露营等。孩子十二岁之前的成长过程中,他的神经元网络有所谓「学习窗口」的出现,每一个学习窗口只会出现一段时间,特别适合某种活动或学习。如果当孩子学习的东西正好碰上适合的「学习窗口」出现,他会学得特别好和快,再加上适
  当的肯定和鼓励,孩子便被认定在这方面有天份了。科学家尚未能知道在什么时候和什么情况下什么「学习窗口」会出现,但是已经肯定了两点:
  1、每个孩子都不一样;
  2、所有学习窗口在十二岁前便全部出现过了,以后不再出现。
  所以,最佳的办法是鼓励孩子按自己的兴趣学习,只要他选的项目学习得好,给他鼓励,支持他去继续或者转学其它项目。
  妨碍孩子成长:在孩子做的事情中,父母诸多干扰、指定孩子必须怎样做、禁止孩子自由发挥创意等,常常用“不安全”、“浪费时间”等借口。
  追求“标准答案”便是一个典型的后果例子。这样的孩子成长后面对挑战和困难时欠缺灵活和突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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